• 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

     《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已于2020年12月31日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020年第14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 局长 张工2021年1月7日  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2021年1月7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5号公布)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化妆品注册和备案行为,保证化妆品质量安全,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在中华

    2021-04-28 旭林精细化工 119

  • 关于发布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提交技术指南(试行)的通告(2021年第26号)

     为指导化妆品和新原料注册人、备案人规范开展注册备案和提交注册备案资料,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化妆品新原料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国家药监局组织制定了《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提交技术指南(试行)》,现予发布。 特此通告。 附件: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提交技术指南(试行)

    2021-04-28 旭林精细化工 109

  • 国家药监局就化妆品注册备案问题作出解答

    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称《条例》),《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以下称《办法》)《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以下称《规定》),国家药监局化妆品监管司整理了化妆品业界就化妆品注册备案相关规定反映的问题,逐一进行了解答。如何取得化妆品注册备案信息服务平台用户?答:根据《规定》要求,境内的注册人、备案人、境内责任人和化妆品生产企业应当通过注册备案信息服务平台取得化妆品注册备案用户后,方可办

    2021-04-28 旭林精细化工 143

  • 2021化妆品新规解读,化妆品备案流程迎来新挑战

    近期国家药监局公布《化妆品功效宣称评价规范》:一、自2022年1月1日起,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申请特殊化妆品注册或者进行普通化妆品备案的,应当依据《规范》的要求对化妆品的功效宣称进行评价,并在国家药监局指定的专门网站上传产品功效宣称依据的摘要。二、2021年5月1日前已取得注册或者完成备案的化妆品,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应当于2023年5月1日前,按照《规范》要求,对化妆品的功效宣称进行评价,并上传

    2021-04-23 旭林精细化工 236

  • 《化妆品新原料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政策解读

    为贯彻落实《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范和指导化妆品注册与备案工作,国家药监局制定发布了《化妆品新原料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一、背景情况   原《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和新修订的《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均对化妆品新原料的安全管理设定了较为严格的监管要求。原《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对所有新原料一律采取无差别化的

    2021-04-23 旭林精细化工 143

  • 《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政策解读

    为贯彻落实《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以下称《办法》),规范和指导化妆品注册与备案工作,国家药监局制定出台《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以下称《规定》)。 一、背景情况 2020年6月《条例》正式发布,在化妆品和化妆品新原料的注册备案管理方面,确定了一系列新理念、新制度、新机制和监管新特点,建立了以注册人、备案人为质量安全责任主体的注册备案管理制度。

    2021-04-23 旭林精细化工 158

  • 化妆品注册备案信息服务平台上线通知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的重大部署,保障《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落地实施,加强对化妆品注册备案工作管理,自2021年4月1日起,化妆品注册备案信息服务平台上线,并开放企业信息资料管理模块,2021年5月1日起,开放普通化妆品备案管理和特殊化妆品注册管理模块。平台登录地址:https://zwfw.nmpa.gov.cn,使用详情请查看附件《化妆品

    2021-04-13 旭林精细化工 139

  • 关于普通化妆品备案是否存在有效期?

    请问普通化妆品备案是否存在有效期?如有有效期是多久呢?2020后1 2月31日前备案的非特殊用途化妆品按照《关于调整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有关事宜的通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通告2013年第10号)规定:应当自备案之日起,每满4年重新确认产品备案信息;不再生产的,企业应当主动注销原备案信息。2021年5月1日后,普通化妆品的备案人应当每年向承担备案管理工作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生产、进口情况,以

    2021-04-07 旭林精细化工 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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