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东省药监局关于对余仁生药业(广州)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信息

    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开表(余仁生药业(广州)有限公司)行政相对人名称余仁生药业(广州)有限公司行政相对人类别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5ARRRWX9法定代表人陈少碧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粤药监妆罚〔2020〕2041号违法行为类型生产不符合国家《化妆品卫生标准》规定化妆品违法事实当事人于2019年2月生产的“新德®金芦荟 痘胶膏”(样品批号:201902

    2020-12-10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 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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