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药监局:化妆品宣称“药妆”属于违法行为

    为进一步规范化妆品监督管理工作,引导消费者科学理性消费,2019年1月10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化妆品监督管理常见问题解答(一)”,依据我国现行化妆品法规规定和有关技术规范,解答了化妆品监督管理中的常见问题。  此次解答中,明确了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对于“药妆”“药妆品”“医学护肤品”概念的监管态度,对于寡肽-1和表皮生长因子(EGF)的区别以及其在化妆品中的运用也做出了详细解答。  化妆品

    2020-08-21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131

  • 化妆品监督管理常见问题解答(一)2019年

    为进一步规范化妆品监督管理工作,引导消费者科学理性消费,国家药监局化妆品监管司整理了化妆品监督管理中常见问题,并依据我国现行化妆品法规规定和有关技术规范,逐一进行了解答。具体如下:  问:为何经常听说国外有所谓的“药妆品”,而我国化妆品法规中并没有“药妆品”的概念?  答:需要明确指出的是,不但是我国,世界大多数的国家在法规层面均不存在“药妆品”的概念。避免化妆品和药品概念的混淆,是世界各国(地区

    2020-08-21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139

  • 国外化妆品安全性评价管理措施概览

    国外化妆品安全性评价管理措施概览  欧盟 欧盟具有较完善的化妆品安全性评价管理体系。欧盟消费者安全科学委员会(SCCS)发布的化妆品安全性评价指南被很多国家和地区的监管部门借鉴学习。根据欧盟《化妆品法规1223/2009》规定,上市化妆品必须在正常、合理、可预见条件下,对消费者是安全的。同时,该法规明确,保证化妆品安全是化妆品责任人的义务,化妆品责任人应委托专业安全评估人员对产品及其原料进行安全风

    2020-08-20 Joes 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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